
陈维平先生
执行主席
陈先生于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一日获委任为我们的董事,并自二零零三年三月起出任本公司的执行主席。陈先生对发展及主导本集团公司方向及策略起着关键作用。彼负责与我们的战略性伙伴在业务关系上的实际管理。此外,陈先生带领本公司将其股份于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在新交所上市,并于二零一零年十月六日在香港港交所上市。陈先生拥有超过三十年的管理经验,并持有吉林财贸学院(中国)的经济学士学位及吉林大学(中国)的经济硕士学位。

周华光先生
行政总裁
周先生为本集团的创办人及行政总裁,负责本集团的整体营运及财务以及确保其财务稳健性。周先生负责物色未来商机及本集团可能提供以带动未来增长的服务。周先生亦负责监察本集团的日常管理以及本集团的策略性及业务发展。周先生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起担任我们的执行董事。彼于本公司股份于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三日于新交所上市,以及于二零一零年十月六日于香港港交所上市扮演重要角色。周先生拥有超过三十年管理经验。周先生在二零一四年的新加坡企业大奖荣获了「最佳行政总裁奖」。

曾士生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薪酬委员会主席
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曾先生于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曾先生曾为政务部长,并曾于教育部、贸易及工业部以及社区发展、青年及体育部等部门工作。于加入政坛前,曾先生于一九九四年创立中国-新加坡苏州工业园区,并出任创办行政总裁,为基建设施及公用设施发展奠下基础及框架。曾先生持有美利坚合众国史丹福大学的管理科学硕士学位及为少数新加坡上市公司的董事并且是南洋理工大学的兼职教授。

徐卫东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提名委员会主席
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徐博士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目前为吉林大学(中国)法学院的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徐博士于一九八二年毕业于吉林大学(中国)法学院(前称法律系),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彼于一九八九年从吉林大学(中国)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及于二零零二年取得经济博士学位。于二零零零年六月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徐博士出任吉林大学的法学院副院长。彼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获晋升为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并出任该职位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徐目前同时兼任多个法律相关机构及组织的高级人员。彼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的执行理事兼秘书长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大成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的律师。
徐博士亦为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成员、长春市政府顾问委员会成员及黑龙江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成员。徐博士目前为一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定有先生
首席独立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核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董定有先生于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及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首席独立董事。董先生持有新加坡国立大学的会计学士学位,并已通过成为特许财务分析师的考试。董先生拥有多年企业财务经验,曾参与区域内多宗首次公开发行及并购项目。